公园绿地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
5.1 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
5.1.1 技术措施
根据绿地不同建设时间、植物立地条件,能制定灌溉、排涝、修剪、防治病虫、防寒、支撑、除草、中耕、施肥等技术措施,实施科学管理。
5.1.2 养护管理档案
能建立养护管理日志,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记录比较详细。
5.2 园林植物
5.2.1 生长势较强,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。
5.2.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,无枯枝死杈。主侧枝分布均称、数量适宜、修剪合理,内膛不乱,通风透光。花灌木开花及时,花后修剪及时。绿篱、色块枝叶正常,整齐一致。绿地内无死树。行道树分枝点基本一致,无死株、缺株,歪株数量不得超过1%且偏斜角度小于10度。须扶架植物支撑方式合理。园林树木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。
5.2.3 园林树木新梢生长正常,叶片大小、颜色正常,在一般条件下,黄叶、焦叶、卷叶和带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%,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%以上。
5.2.4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,覆盖率95%以上,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%,高度在5cm~10cm之间。草坪绿色期: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10天,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30天。花坛、花带轮廓清晰,整齐美观,适时开花,无残缺。一、二年生草花更新比较及时。宿根花卉开花及时,花后修剪比较及时。
5.2.5 水生植物植株健壮,花、叶色泽正常。秋冬季枯叶清理比较及时。
5.2.6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,采取相应的牵引、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,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,覆盖率不得低于80%,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。
5.2.7 病虫害控制及时,对园林景观基本无影响。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%;园林树木的主干、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,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,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%。叶上无虫粪,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%。草坪叶色基本正常,单块病斑面积不得超过100cm2,未造成秃斑,总病斑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2%,对景观效果影响不明显。
5.3 园林植物配置
5.3.1 利用植物特点强调、突出绿化美化效果,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。
5.3.2 通过更新、调整、伐树等手段较科学地处理种群间互生、共生、抑制等相互作用关系,未产生不良影响。
5.4 卫生保洁
绿地整洁,无杂物、无白色污染(树挂),绿化生产垃圾(如树枝、树叶、草屑等)、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,做到保洁及时。无焚烧垃圾、树叶现象。
5.5 园林设施
栏杆、亭廊、园路、桌椅、井盖、牌示及路灯、喷灌等园林设施完整、安全,每周检查、维护一次。
5.6 场地管理
绿地完整,无堆物、堆料、搭棚。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、堆料、搭棚设摊、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