佳境天城国际商务公寓治安、消防协议书
为了确保佳境天城国际商务公寓 单元在二次装修施工期间的治安、消防安全,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,实行治安、防火责任制,现物业公司要求该单元装修公司—— 公司签定本协议书,双方就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:
1.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,并遵守物业公司《装修手册》中的各项条款。
2.依据经物业公司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,接受物业公司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。
3.如物业公司发现施工有不安全的隐患和现象,有权下整改或停工通知书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。
4.自行负责上述单元施工期间消防安全责任,保证不发生水、火灾、燃气泄漏等事故。
5.开始施工前三天书面通知物业公司,以便物业公司提早安排进场事宜。
6.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,向物业公司解释消防安全工作,并对施工安全负责。
7.电气操作人员有电工操作证,在上岗前将电工操作证及其复印件交与物业公司存盘。
8.在用电前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,由物业公司人员检查配电箱合格后合闸使用。责任分界以出线开关下口为界,开关以上由物业公司负责,开关以下由装修公司负责。
9.用水应事先向物业公司提出,由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分接。
10.行动火作业前,到物业公司申办动火许可证,并随身携带,以备查验。严格按照动火许可证中标明的时间、地点进行动火作业。如更换动火地点或延长动火时间,将重新办理动火手续。动火前必须清除周围易燃物,配备灭火器具;动火后必须做到“活完场清”,不留隐患。由有焊工本人员进行操作,严禁违章操作。
11.遵守大厦的安全规定,并听从保卫人员的安排,主动出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。工具、设备、材料进出大厦到保卫部登记并开具出门条。
12.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和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,教育本公司职工严格遵守大厦有关规定,不得在非工作区滞留、闲逛,要文明施工,不得喧哗打闹,打架斗殴。
13.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时,须提前做好物品安全存放工作,并报物业公司,得到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带入,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,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大厦。
14.大厦范围内禁止吸烟。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。
15.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,同时报告物业公司或打碎手动报警器玻璃进行报警,事后要书面文件报告事故原因,并保护好现场,配合调查。
16.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应当日清理,尤其是刨花、锯沫或易燃垃圾。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信道。
17.每天施工完毕后,安全负责人(或指定专人)认真检查施工现场,防止留下火险隐患,水、电、气闸门开关应妥善予以切断。
18.不可随意挪动、更改消防管线、探头、消火栓等设施,不得阻挡和影响设备使用。
19.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服从物业公司人员监督检查,并制定安全制度,予以张贴。
20.如未遵守《装修手册》中的有关规定及本承诺书中各项条款,从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,物业公司对我公司有追诉权力。
本公司安全负责人:
现 场 安 全 员 :
(物业公司签章) (装修公司签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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